汇总 | 农业执法办案时限

来源:金沙js1996   时间: 2023-03-10 14:43
据《农业处罚程序规定》《渔业执法工作规范》《处罚法》《强制法》等整理
1.管辖权争议:7日内协商
2.报请管辖:7日内决定
3.简易程序:当场处罚决定当日
4.简易程序归档:当日,渔业抵岸之日起2日内
5.立案期限:7日内,特殊延长7日,有例外
6.先行登记保存: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、7日内处理决定
7.查封扣押: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、不超过30日,经批准延长30日
8.法制审核:5日内,特殊经批准15日,有例外
9.陈述申辩权:3日内提出
10.听证权:5日内提出
10.听证会通知书:7日前送达
11.处罚决定书送达:当事人不在场,7日内送达
12.缴纳罚款:收到决定15日内
13.复议期限:60日内
14.诉讼期限:6个月内,《土地管理法》15日内
15.公告送达: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
16.当场收缴罚款:2日内交处罚机关、2日内交银行
17.催告:6个月+3个月-10日内(理论)
18.申请法院强制执行:6个月+3个月内
19.案件办案期限: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,自批准可延30日;报上级合理确定
20.处罚决定公示:根据地方规定
21.暂扣证书证件处罚:暂扣期限届满,应当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(渔业执法程序规范)
22.渔业执法:代履行3日前,制作并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(渔业执法程序规范)
23.渔业执法:对于涉案的非法捕捞工具、捕捞方法等问题的认定,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(渔业执法程序规范)
24.渔业执法:3日内移送、复议、建议检察机关监督(行刑衔接-渔业执法程序规范)
不计入时限:
案件办理过程中,中止、听证、公告、检验、检测、鉴定等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。

期日规定:
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
第八十八条 本规定中的“以上”、“以下”、“内”均包括本数。
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中“二日”、“三日”、“五日”、“七日”的规定是指工作日,不含法定节假日。
期间以时、日、月、年计算。期间开始的时或者日,不计算在内。
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,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。
行政处罚文书的送达期间不包括在路途上的时间,行政处罚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,视为在有效期内。
《行政处罚法》(2021修正)
第八十五条 本法中“二日”“三日”“五日”“七日”的规定是指工作日,不含法定节假日。
《行政强制法》
第六十九条 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,不含法定节假日。
转载自农夫学法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GHE9QtRKaFCQXkW6th-Rd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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